(軍聞社記者吳柏融臺北18日電)針對媒體報導「國防部施壓拒借國軍英雄館」,國防部今日澄清,軍人之友社已於民國 101 年,依「人民團體法」登記為公益性社團法人,國防部任目的事業主管機關,共同辦理敬軍慰問、官兵與眷屬急難救助等服務工作;各地英雄館營運,屬軍友社權責,國防部從未介入。
國防部進一步指出,媒體所述「國防部透由國會聯絡人通知國民黨北市黨部」,係因接獲委員辦公室陳情,即向國民黨北市黨部說明,場地出借非國防部權責,並協助提供聯絡方式,由國軍英雄館說明原委。
國防部強調,國軍嚴守行政中立,落實依法行政,貫徹軍隊國家化的立場從未改變,國軍將持續專注戰訓本務,戮力建軍備戰,籲請國人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