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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詢 "205廠" ,結果共:3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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鍾副部長視導205廠 勉強化產線量能確保作戰需求(軍聞社記者王茗生高雄2日電)為瞭解國防自主與軍品彈藥研製生產狀況,國防部副部長鍾樹明上將今日前往軍備局生製中心第205廠視導,實地考察廠區產線以及205廠搬遷與工程進度,並聽取任務簡報,對軍備同仁長期投入研發與生產工作的努力,表達肯定與慰勉。 鍾副部長表示,面對當前情勢,必須以OGSM(目的、目標、策略、檢核)方式,清楚訂定階段性任務指標,並強化配套措施與執行步驟,方能有效支援建軍備戰需求。 鍾副部長強調,第205廠肩負重要軍品生產任務,必須同步提升產線量能與人力配置,確保能即時滿足部隊作戰與訓練需求,並鼓勵單位持續廣納人才、培養專業技術,共同為國防自主奠定堅實基礎。 在視導產線過程中,鍾副部長特別強調,務必落實「產線安全」與「品質要求」,無論是廠房工程或設備運作,都應依標準作業程序(SOP)嚴謹執行,徹底落實風險管控與安全管理;同時,必須建立完善之品質檢測機制,讓每一項軍品都能符合作戰所需。 最後,鍾副部長也關心產線同仁,並頒發加菜金,期勉持續秉持專業與紀律,讓國防工業穩健發展,持續提升國軍整體戰力。【最新動態】 115年01月02日 -
國軍火藥原物料採購 國防部具完整資格審認與驗收制度(軍聞社記者王進福臺北15日電)國防部長顧立雄今日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「國軍各類型火藥原物料購案廠商資格標準訂定及審認作法」專案報告指出,火藥原物料屬國防軍備重要物資,考量國內目前尚無產製能量,相關採購均須仰賴進口,國防部已建立完整廠商資格審認與履約管控機制,確保採購來源、品質與國家安全無虞。 顧部長上午赴立法院外委會就「國軍各類型火藥原物料購案廠商資格標準訂定及審認作法」實施專案報告並備詢,他強調,火藥原物料為國防軍備重要物資,鑒於國內廠商目前無產製能量,迄今採購方式廠商均以進口方式供貨,國防部於履約交貨時,均落實查驗廠商提供輸出許可證明、原廠文件,並嚴格執行交貨品質查證,以確保獲得來源及品質無虞。後續由國防採購室主任趙中將實施專案報告。 趙主任說明,清查近5年(110至114年)火藥原物料採購案件計有「105公厘高爆戰防曳光彈發射藥」、「B炸藥」、「班乃特傳火藥條等3項」等6案,相關品項均為國內廠商無法產製項目,採購方式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,採公開招標「內購外貨」方式辦理,並將廠商資格訂為須具備合法設立或登記證明、國際貿易營業項目及納稅證明等一般資格,以廣徵商源並鼓勵國內廠商參與國防產業。 針對「RDX海掃更」等火藥原物料購案,趙主任表示,採購前已由軍備局第205廠公開徵求國內商源,確認仍須以進口現貨供應,依循既有採購實務訂定廠商資格。同時,為確保投標與履約誠信,招標文件明定押標金為預算金額3%(新臺幣2,474萬元),並要求得標廠商於決標後18日內繳交履約保證金5%(新臺幣4,123萬元),以維護採購公正與契約履行。 趙主任強調,在資格審認與國安把關方面,投標文件將逐項審查其合法性、完整性及證明文件真實性,必要時進行反向查證,並明確規範禁止大陸地區廠商、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投標,以防杜紅色供應鏈風險。 趙主任進一步指出,廠商履約期間須於決標後180日內取得外國政府或授權機構核發之輸出許可證明,並依規定完成進口同意文件;交貨時須檢附品質保證書、產地證明及原廠製造證明,經軍備局第205廠會同查驗,必要時實施反向查證。貨品送達後,將由火工專業人員依美軍標準實施物、化性檢驗,合格後始得結案付款,不合格即退貨處理。 趙主任表示,後續將持續精進火藥原物料採購制度,強化廠商資格審認與履約管理,確保國軍所需物資來源可靠、品質穩定,落實國防採購透明化與國家安全維護責任。【最新動態】 114年12月15日 -
國防部說明底火採購案 強調程序合法、履約驗收均依規定完成(軍聞社記者陳傳奇臺北13日電)針對外界質疑「國防部採購5.56公厘底火標案」,國防部今日說明,該案於113年7月17日開標,「大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」報價最低,進入底價得標;並於今年3月驗收合格,已提前交貨。 國防部表示,本案廠商資格訂定為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」、「國際貿易業營業項目」及「納稅證明」等3項,計4間公司投標。相關開標作業,均依招標文件所列之廠商資格逐條審查,確認合法及完整。「大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」得標後,依契約規定取得「輸出許可證明」,並於114年2月17日提前交貨;軍備局第205廠3月10日驗收合格,已辦理結算付款。 國防部強調,少部分言論以偏概全,做出誇大不實的負面指控,對刻正全力應對嚴峻敵情威脅的國軍官兵極不公平。籲請國人明辨、支持建軍備戰,共同捍衛國防安全。【國防訊息】 114年12月13日